入驻协议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福商城服务的合法经营实体(下称“商户”)、湖南新福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福商城”)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福商城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商户在使用福商城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福商城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福商城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商户。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示,商户在七日内如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则新规则即时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商户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福商城审核通过并向商户发出服务开通通知时,本协议即在商户和福商城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二、证明文件提交:
(一)证明文件提交:商户入驻福商城,必须向福商城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二)证明文件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商户都应及时通知福商城,并补充提交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三)责任条款:商户承诺如其未及时通知或更新其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信息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商户保证其向福商城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商户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福商城造成损失的,商户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三、商户的声明与保证:
(一)商户必须向福商城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福商城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二)其有合法的主体权利缔结本协议,使用福商城相关服务。
(三)其发布于福商城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商城规则。
(四)其对其发布于福商城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经营许可权。
(五)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质量合格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六)其在福商城出售商品,有义务按照买家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买家开具正规发票,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商户自行承担。
(七)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八)其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福商城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商户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福商城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福商城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其将承担相应责任并使福商城免责。
(十)其承诺不在发布的商品中使用任何未获授权品牌的关键字。
(十一)其承诺接受福商城对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其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
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福商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福商城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商户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十二)其承诺接受福商城基于商品品质控制需求对其在售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检,检测报告由专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其承诺对福商城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证明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商户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检测费用由商户承担。
(十三)其入驻福商城后,同意按《2022年福商城各类目资费一览表》支付相应的佣金和服务费。
(十四)其自愿参与福商城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公益爱心值”公益活动,设置公益商品,公益商品的原价、底价、购买多少捐赠多少元由商户自行制定,底价须低于一般的市场销售价。
(十五)其同意福商城的交易模式,售出商品后,在消费者确认收货的同时(消费者未确认收货则于15日内自动确认),由福商城把销售额打入商户的会员通个人账户,商户可利用支付宝等将销售额提取现金。
(十六)商家保证金可退还,保证金退还程序及事宜按照《福商城保证金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