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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违规行为处理规则

  供应商违规行为处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福商城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福商城平台”)客户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维护采购单位、供应商、福商城平台及福商城平台服务商的合法权益,特制定《福商城网络销售平台供应商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第二条 供应商的经营或交易行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福商城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商品管理规则》等相关管理规则。供应商发生违规行为时,福商城平台将根据本规则及相应实施细则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视情况公示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三条 发生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当其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福商城平台复审,供应商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四条 供应商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变更未告知、销售阈限违规、发布违规信息、不实交易、商品品质违规、交易违规、浪费账户资源行为、泄露采购单位信息等。


  第二章 供应商信息变更及处理细则


  第五条 供应商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开户行或银行账户变更、公司注册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等。


  第六条 供应商信息变更,应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福商城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邮件、QQ、微信等),并及时更新在福商城平台上的证照信息,否则福商城平台将进行供应商店铺商品下架、账户冻结等处理。供应商整改合格后,可向福商城平台申请恢复上线。


  第七条 供应商注册地变更后不及时告知福商城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邮件、QQ、微信等),福商城平台有权取消其在福商城平台上的经营资格。


  第三章 销售阈限违规及处理细则


  第八条 销售阈限是指供应商在福商城平台可销售的商品范围:根据福商城平台《商品管理规则》,只有通过福商城平台审核、符合登记机关核准方允许在福商城平台进行销售。


  第九条 供应商发生销售阈限违规及处理细则如下:


  (一)销售非法加工的不合格产品;


  (二)销售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产品。


  对超出销售阈限的供应商,根据情节轻重对供应商进行商品下架、账户冻结等处理。


  供应商违反第(一)项的,一经福商城平台发现将立即下架店铺全部商品,通知供应商提供书面的销售承诺书及商品销售说明(说明中应包含所售平台名称、店铺名称、商品名称、商品品牌(初级农产品没有品牌可以不提供)、商品规格、产地(如非本地加工,可以注明委托方)),且该说明必须通过盖章背书,经审核符合福商城平台商品上架标准后方允许其商品再次上架。


  供应商违反第(二)项的,一经福商城平台发现将立即下架店铺全部商品,通知供应商自行进行店铺商品整改,并于整改完成后向福商城平台申请合规商品再次上架。


  第四章 发布违规信息及处理细则


  第十条 违规信息发布包含违规商品发布、违禁信息发布、违规报价单发布、侵犯知识产权等。


  第十一条 违规商品发布是指供应商发布福商城平台公布的禁、限于上架福商城平台的商品、虚报库存、虚假价格等。供应商发布的商品一经福商城平台认定违规后,福商城平台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店铺商品进行下架、账户冻结等处理。


  第十二条 违禁信息发布是指供应商发布违反电子商务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他人隐私或福商城平台禁止发布的信息。供应商发布的信息一旦认定属于福商城平台禁止、限制发布的信息,福商城平台将删除供应商发布的违规信息,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供应商进行店铺商品下架、账户冻结等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福商城平台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违规报价单发布是指供应商在福商城平台存在以下几种违规报价单发布行为:


  (一)报价信息内容违反电子商务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福商城平台禁止发布的信息;


  (二)报价商品范围超过该供应商的销售阈限;


  (三)报价商品价格不实,违反福商城平台《商品管理规则》第六条的行为。


  供应商的报价单一旦被发现违规,福商城平台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供应商进行店铺商品下架、账户冻结等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福商城平台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侵犯知识产权是指供应商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供应商发布的信息一旦被发现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或者福商城平台收到其他用户投诉供应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供应商应首先删除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说明发布信息的合法性。一旦供应商无法提供有效未侵权证明,福商城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供应商进行店铺商品下架、账户冻结等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福商城平台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责任。福商城平台因供应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经济损失,福商城平台有权保留对供应商的追索权。


  第五章 不实交易及处理细则


  第十五条 不实交易是指供应商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交付商品不一致,或通过非正当手段提高店铺销量或排名,妨害采购单位权益的行为。供应商发布的商品信息属于不实交易或者非真实交易,福商城平台一旦发现可针对发生次数给予供应商警告、店铺商品下架、账户冻结等处理。


  (一)供应商产生3个以内不实交易订单,且订单总额5000元以下(包含本数),福商城平台给予警告并要求供应商下架问题商品;


  (二)供应商产生3-5个不实交易订单,或订单总额5000元以上(不含本数)10000元以下(包含本数),福商城平台将下架供应商店铺全部商品;


  (三)供应商产生5个以上不实交易订单,或订单总额超过10000元,福商城平台将冻结供应商账户3个月。


  第六章 商品品质违规及处理细则


  第十六条 商品品质违规是指供应商在福商城平台发布的商品存在违反国家标准或规定,违反产品包装、标识标签等产品执行标准,或不符合福商城平台品控标准等,包括但不限于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实际销售或发货的产品与描述不符的商品等。


  第十七条 福商城平台不定期对供应商店铺商品进行抽检,抽检工作可由福商城平台执行也可由福商城平台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权威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供应商在福商城平台发布销售的商品一旦被发现存在品质违规的情况,福商城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供应商进行店铺商品下架、账户冻结等处理。对于已销售商品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经福商城平台核实,该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单位实际损失进行赔付,情节严重的福商城平台勒令供应商全额赔付。影响恶劣的福商城平台有权没收供应商已缴纳的保证金,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章 交易违规及处理细则


  第十八条 交易违规是指供应商的交易行为违反电子商务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福商城平台管理规则,主要涉及非正当方式牟利或获取福商城平台资源、伪造凭证、交易合同违约、违规处理订单异议、骚扰他人等。


  第十九条 非正当方式牟利或获取福商城平台资源是指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向福商城平台工作人员进行财物贿赂获取福商城平台资源;


  (二)明知其他供应商不正当牟利,并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


  供应商一旦被发现或者被举报存在非正当方式牟利或获取福商城平台资源行为的,福商城平台将在第一时间冻结供应商账户,禁止其参加平台的营销活动。调查后证实确实存在此类违规行为的,福商城平台将下架供应商店铺全部商品,冻结供应商账户6个月,情节恶劣的,福商城平台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伪造凭证是指供应商向福商城平台提供虚假的商品检测凭证、商品资质证书等材料的行为。供应商通过伪造凭证未获得不当利益的,福商城平台将冻结供应商账户3个月;供应商通过伪造凭证获得不当利益的,福商城平台有权扣除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同时冻结供应商账户6个月;情节恶劣的,福商城平台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交易合同违约是指供应商未按照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履行承诺,对采购单位或者福商城平台权益造成损失的行为。如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提供发票或未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货物等。发生交易合同违约优先以双方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执行;如果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对福商城平台权益造成损失,福商城平台有权没收供应商保证金,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规处理订单异议是指供应商无视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采购单位提报的订单异议,福商城平台介入后仍不配合处理异议,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一旦确定供应商存在违规处理订单异议的行为,平台将下架供应商店铺商品,冻结供应商账户,并有权没收供应商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骚扰他人是指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实施侮辱、恐吓、威胁等恶劣手段,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福商城平台将视情节轻重对供应商采取警告、账户冻结、没收保证金、强制退出等处理措施。


  第八章 浪费账户资源行为及处理细则


  第二十四条 供应商在福商城平台完成注册后,应正当使用供应商账户,不得浪费或出借福商城平台账户。若存在连续6个月未登录福商城平台或者发现账户借出行为,福商城平台将注销该账户。


  第九章 泄露采购单位信息及处理细则


  第二十五条 供应商对福商城平台采购单位信息有保密义务,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单位所属预算单位名称、采购单位名称、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电话、采购订单内容等信息;供应商存在泄露采购单位信息的行为,一经福商城平台核实依据情节轻重福商城平台将予以警告、下架店铺商品、取消其经营资格等处理,对采购单位或福商城平台造成恶劣影响的福商城平台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采购单位或福商城平台造成经济损失的福商城平台有权保留对供应商的追索权。


  第十章 附则


  首次违反本细则第六、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七条且造成影响较小的供应商,需在7-14天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福商城平台审核后方可恢复正常;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福商城平台将延长供应商整改期、下架店铺全部商品、关闭店铺、扣除店铺保证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多次违反本细则第六、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七条且造成影响较小的供应商,整改期延长到1个月以上,整改完成经福商城平台审核后方可恢复正常;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福商城平台将下架店铺全部商品、关闭店铺、扣除店铺保证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本办法所称“超过““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包含本数。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福商城平台所有。福商城平台有权对规则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文件于发布日或指定日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