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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数码发布规范

规范于2020年5月1日首次发布。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在福商城销售的数码类产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福商城销售的数码类商品,包括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手机、平板电脑/MID、MP3/MP4/iPod/录音笔、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电子词典/电纸书/文化用品、台式机/一体机/服务器、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网络设备/网络相关、电玩/配件/游戏/攻略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2、产品规范

2.1产品发布规范

2.1.1标题发布规范:须包含“品牌+商品名称或型号/规格+其他信息”

说明:

1)商品的品牌信息须标注在商品名称或型号/规格之前,“其他信息”在标题中的位置不限。

2)品牌商品的专用配件,标题须包含以下内容:“自有品牌+适用品牌或型号+其他信息”,自有品牌信息须标注在适用品牌或型号信息之前,“其他信息”在标题中的位置不限,不得使用“原装”、“原厂”等类似字样。

 

2.1.2图片发布规范

2.1.2.1第二张主图必须是清晰的白底图,图片不得拼接,不得出现水印,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该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参考图1。

2.1.2.2如果是强制3C认证的商品,必须在第三张主图展示3C认证标志,参考图2。

2.1.2.3如果是强制要求有能效标识的商品,必须在第四张主图展示能效标识,参考图3。

2.1.2.4其余主图由商家自定义设计。推荐展示:商品品牌信息、产品细节图、强制认证信息等。

参考:

1:第二张主图正面全貌

 

2:第三张主图3C认证标志

 

3:第四张主图能效标识

 

2.1.3产品详情页面描述要求:

2.1.3.1  电器城认证商家的产品详情页面描述要求:

商家在发布产品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商品详情”、“店铺服务详情”、“常见问题”模块,该三大模块未包含的内容,商家可根据需求填写在其他相关模块。

1.“商品详细”模块

商家在发布产品时必须在描述页面包含以下4个区块内容:

1)产品实物细节图展示: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全景实物图、实物或外包装上的品牌信息、细节图、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图。参考图4、图5。

4:实物品牌信息

 

5:3C认证标志

 

2)产品功能及特色介绍

3)产品参数展示:

①参数表须明示在详情页面描述中;

②须明示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

③产品主要功能及规格参数,以官网参数为准,无官网参数的以产品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为准。

④执行标准【常规产品对应标准请参考招商标准】,强制3C认证的产品需展示其3C认证标志。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须展示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

注:在国内生产的数码电器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信息;进口数码电器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原产国和简体中文说明。根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

4)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5)使用介绍图

 

2、“店铺服务详情”模块:

1)各类目产品详情页面描述的“店铺服务详情”模块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类目名称

发票

物流

签收验货

安装

平板电脑/MID


手机


笔记本电脑


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


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


台式机/一体机/服务器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


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


电子词典/电纸书/文化用品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MP3/MP4/iPod/录音笔


 

2)“店铺服务详情”模块中的发票、物流、签收验货、安装信息描述需符合以下要求:

1)发票:必须以图片形式展示发票票样;

2)物流:明确描述产品使用的物流配送方式以及无法履行物流配送服务的区域,并且准确描述消费者付款成功后的商品发货时间,规定应在付款后72小时内发货的商品,商家描述的发货时间应小于等于72小时。

3)签收验货:明确描述签收验货流程和注意事项。

 

3、“常见问题”模块:

产品发布系统自动展示的问题必须回答,不可减少和修改,但可进行补充和新增。

2.1.3.2非电器城认证商家的产品详情页面描述要求:

商家在发布产品时,若系统提示需按照模块填写商品详情页面信息的,商家应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模块内容,若系统无提示的,商家在发布产品时必须在描述页面包含以下7个区块内容:

1)产品实物细节图展示: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全景实物图、实物或外包装上的品牌信息、细节图、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图。参考图4、图5。

2)产品功能及特色介绍

3)产品参数展示:

①参数表须明示在详情页面描述中;

②须明示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

③产品主要功能及规格参数,以官网参数为准,无官网参数的以产品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为准。

④执行标准【常规产品对应标准请参考招商标准】,强制3C认证的产品需展示其3C认证标志。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须展示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

注:在国内生产的数码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信息;进口数码产品,标签上须标注原产国和简体中文说明。根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

4)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5)使用或安装介绍图

6)发票内容:展示店铺所开具的正规发票样本。

7)售后内容:展示产品售后服务政策。

 

2.2产品质量规范

2.2.1产品安全性必须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

2.2.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签上所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