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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管理规则

  商品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提升福商城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商品质量、规范商品价格,制定本规则文件。


  第二条 供应商销售的商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行业标准,在安全有效期内。供应商应对所售商品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承担责任,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三条 供应商销售的必须是合法,合格产品。


  第四条 平台或其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店铺直接购买商品取样、仓库中商品取样等。对于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平台有权依照与供应商协议约定对其店铺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第五条 平台销售的农副产品应参照同类商品主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格定价,考虑到贫困农户和家庭农场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生产成本可能高于规模型企业,产品价格可较批发市场售价适当上浮。


  第六条 平台基于主流电商价格及市场行情价格,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抽查方式进行价格比对,对发现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供应商提醒改正。对累积三次发现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供应商,平台将有权依照协议约定对其店铺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第七条 平台支持并鼓励供应商根据其真实情况上传产品溯源信息及溯源码,并对该信息进行展示。


  第八条 供应商承诺对其提供的产品溯源信息、溯源码享有全部产权,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权益。


  第九条 供应商提供的溯源信息及溯源码应确保农产品检测和追溯数据客观性和真实性,否则平台有权依照与供应商协议对其店铺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第十条 供应商在平台上宣传商品,须保证商品图文描述的准确性,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不得发布违反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的内容。


  第十一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平台所有,平台有权对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于发布日或指定日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