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标准
1、基本资质证件 | ||
序号 | 证件名称 | 资质要求及涉及类别 |
1.1 | 营业执照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1份,过期无效;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每年3-5月进行年检;如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
1.2 |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 如是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小规模纳税人不需提供 |
1.3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账户名需与营业执照一致,需有中国人民银行盖章,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请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 |
1.4 | 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 | (1)需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如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应当不侵犯其它商标专用权。 (2)若商标发生过转让/变更/续展,还需提供相应证明。 |
1.5 | 授权书 | (1)需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到入驻公司的完整授权(授权不能中断,过期无效),且授权书必须授权至公司全称,不接受只授权店铺。 (2)如是个人持有商标授权需同时上传授权人身份证,签字名称要与商标持有名一致。 |
1.6 | 企业法人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面 |
1.7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报告 | 所有在店经营的商品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食品类检测报告有效期半年,用品类商商品检测报告有效期一年) |
以上所有提交的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水墨红章(实章),原件可不加盖公章。 | ||
2、特殊资质证件 | ||
特殊商品进店经营必须提供 | ||
2.1 |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 保健食品类 |
2.2 | 音像经营许可证 | 音像制品类 |
2.3 | 图书经营许可证 | 图书制品类 |
2.4 | 卫生许可证 | 所有食品类/用品类部分商品提供:纸类/美容护肤类/清洁用品类/一次性用品类 |
2.5 | 生产许可证 | 食品类(QS标志):所有包装食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婴幼儿配奶粉/白酒 用品类:助力自行车/电热毯/压力锅/化妆品/餐具洗涤剂/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 |
2.6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主体业态需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经营),所售商品需包含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 |
2.7 | 邮电部入网证 | 电话机/传真机类 |
2.8 | 中国国家强制性商品认证证书(ccc) | 插头插座/开关/电动工具/电冰箱和商品冷冻箱/电风扇/空调器/家用电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室内加热品/真空吸尘器/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电磁灶/电烤箱/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微波炉/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吸油烟机/液体加热器和冷暖饮水机/电铁锅/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乳胶制品(橡胶避孕套) |
2.9 | 化妆品卫生审核备案证书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类 |
2.10 |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 化妆品类(染发/烫发/祛斑/防晒等) |
2.11 |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 进口化妆品类 |
2.12 | 国产消毒药剂和消毒械卫生许可批件 | 清洁用品类(消毒剂/洗洁精等) |
2.13 | 在晋销售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审核登记备案证明 | 卫生用品类(纸类/卫生棉/化妆棉等);急救用品(绷带/纱布等) |
2.14 | 服装成品质检报告 | 服装类,由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成品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普通男女装/男女袜: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2)童装/三岁以下婴幼儿服装类:纤维成分及含量、GB18401全项、标识标志、外观质量、耐湿摩擦色牢度、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绳带要求。 |
2.15 | 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 | 进口食品类 |
2.16 | 进口商品报关单 | 进口商品 |
2.17 | 绿色食品证书 | 适用于声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食品(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在包装物上注明此项认证) |
2.18 | 无公害农商品认证证书 | 适用于声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在包装物上注明此项认证) |
2.19 | 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 适用于声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食品,有机转换证书无效(声称有机的进口食品,需要提供中国有机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在包装物上注明此项认证) |
2.20 |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 适用于标记农产品产地的农产品 |
2.21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生鲜肉、蛋类目 |
2.22 | 各类荣誉证书 | 包装物上注明的各类荣誉称号的相应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