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管理规则
电子合同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商城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规范电子合同管理,降低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交易风险,制定本规则文件。
第二条 采供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采购商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规格、物流服务、履约验收程序、支付结算方式、风险分担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条 采购人下单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同,采供双方按照页面提示即可完成电子合同签订。
第四条 为了保证所签订合同完整的法律效力,所有参与电子合同签订的用户应在线进行用户身份的实名认证,以核实合同签订主体的身份真实性。
第五条 电子合同生成和签订流程:通过实名认证、启用电子签章、生成订单、生成合同、签署合同、查看合同、下载合同。
第二章 实名认证与电子签章
第六条 平台通过第三方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免费实名认证服务。供应商或采购人变更认证信息应重新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实名认证核实用户身份,增加交易双方的信任基础。
第七条 实名认证服务的认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等。
第八条 平台通过第三方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有偿电子签章服务,每份合同签署费用5元,由供应商承担。该费用由平台代收,供应商须通过平台预存电子签章费用获得在线签署电子合同的服务。
第九条 平台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电子签章服务,采供双方根据具体采购订单协商约定相关细节,进入电子合同流程,采供双方需通过电子签章进行电子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电子合同生成与签订
第十条 平台为采供双方提供标准的制式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由系统依据采供双方订单数据自动生成(制式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十一条 电子合同生成后,采供双方直接通过系统提示点击签署,完成电子合同签订。
第四章 出证服务
第十二条 采供双方在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具备完整的司法落地流程。平台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及平台运营商可为围绕电子合同产生的法律纠纷提供出证服务,出具的文件包括合同原文件、合同双方在签订过程中留存的证据链信息(包括双方账户信息、实名认证信息、数字证书信息、合同信息等)、《第三方电子合同存证说明函》,可作为调解、仲裁、诉讼等争议解决过程中的证据进行出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文件解释权归平台所有,平台有权对规则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文件于发布日或指定日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