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5日黑龙江鸡东县发生一起因家庭聚餐食用酸汤子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9人食用后全部死亡。令人痛心!现已查明致病食物是被致病菌污染的酸汤子。除了家庭食物食物中毒,校园食物中毒现象亦频发,引发关注。
酸汤子:又称汤子、馇子,是流行于东北地区的辽宁东部、吉林东南部及黑龙江东部一带的特色小吃,用玉米水磨发酵后做的一种粗面条样的主食。口感细腻爽滑,粗粮制作。
10月16日,辽宁省朝阳县羊山镇中心小学69名至76名学生食物中毒,周二做好的菜,周四才给孩子吃。
10月13日,网传山西省运城市康杰中学数十人出现食物中毒情况。据称,这些学生是吃了学校第二超市卖的嫩牛五方馅饼。该校和当地教育局证实有学生拉肚子的情况。
6月29日,江西省都昌县某校共18名学生,餐后有腹痛和呕吐表现,事后就医,经诊断为食物中毒。
6月10日,河南省虞城县多个学校一百多名学生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状。
6月4日,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梁邱一中学,近百名学生出现集体腹泻,疑似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也就是你吃的东西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了,或你吃的东西里面含了有毒有害物质。1.来势很快,发病集中,人数较多,从几人到百人千人。中毒者同时吃了同一种东西而发病。2.潜伏期短。有的食物中毒几分钟即可发病,大多数食物中毒是在饮食后2-24小时内发病。3.症状类似。例如,大多数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病人有恶心、呕吐、肚疼等症状。当然,根据摄入有毒有害物质多少和个人体质不同,症状有轻有重。4.食物中毒是摄入有毒有害物质发病,不在人与人之间传染。5.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明显的季节性;化学性食物中毒和动物性植物性食物中毒季节性相对明显。1. 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食物被细菌污染。据统计资料,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食物中毒总数的50%左右。2.真菌毒素中毒。真菌在食品中生长,产生了代谢产物,这产物有毒,污染了食品。问题是一般的烹调和加热还不能把真菌毒素干掉,会导致人中毒。3.动物性食物中毒。是指吃了一些动物性食品导致中毒,例如,吃了鲐鱼、河豚、鱼胆等中毒。4.植物性食物中毒。例如,误食了桐油、大麻油中毒;吃了发芽土豆、没烧熟的扁豆、毒蘑菇中毒。5.化学性食物中毒。例如,“瘦肉精”、有机磷农药、亚硝酸盐等导致的中毒。1.生熟食品和食品原料交叉污染,污染的原因是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工具器具混用,熟食在食用前被带细菌的食品和器具沾染了细菌。2.操作人员带病菌。操作人员带病操作,不讲卫生,或餐具清洗不干净,也会导致携带的细菌沾染食物。3.食物没做熟,熟饭时间不够,导致食物中的病菌没被杀死。2.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生熟分开,生熟食品的用品(器具)分开;1.避免“瘦肉精”中毒。不到无证摊位、流动摊位而是到正规超市采购食材。采购带肥膘的猪肉,避免经营业户加入“瘦肉精”。2.避免有机磷农药中毒。使用残留农药快速检测设备进行自检。蔬菜加工时用蔬果洗洁精浸泡30分钟再冲洗干净,炒制前再用热水烫泡一下,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大部分农药。3.防止亚硝酸盐中毒。如果自制肴肉、腌腊肉,每公斤肉用0.15克亚硝酸盐,不得超量使用。最好是不自制腌肉和腌菜,避免误用和超量使用亚硝酸盐。4.为防止亚硝酸盐中毒,《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1.不食用,不加工河豚鱼(制品),防止河豚鱼中毒。2.采购新鲜鱼,不购买鱼眼变红,色泽暗淡,没弹性的鱼。采购后要低温冷藏。3.预防豆荚类中毒,对四季豆、扁豆等在开水中烫煮10分钟再炒。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4.为防万一,《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5.预防酵米面食物中毒。不食用酵米面、酸汤子、湿米粉等发酵面米食品;制备发酵面米食品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要保证食物无异味产生,一旦发现粉红、绿、黄绿、黑等各色霉斑,就不能食用了,磨浆后要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贮藏要通风、防潮、防尘。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1.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2.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5.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6.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7.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内容综合编辑自校园安全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