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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无证无照经营?需承担什么责任?

在日常监管的执法中

市场监管局小哥哥小姐姐们

时不时会发现一些无证无照经营的店铺

有的跟咱们打哈哈 有的是真不知道该咋办证



小编郑重提醒各位老板

无证无照经营不合法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总觉得自己是个幸运儿,幸运光环不能一直围绕着你。

出来混,总是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的!


一、名词解释


无证经营


无证经营是指在经营者没有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开展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无照经营


无照经营是指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形下开展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宽容“谋生性营业”

无证无照经营不再“一刀切”


也不是所有老板都必须有证有照经营啦

那么有哪些情况是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呢?



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


有两种情况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第一种: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第二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除此之外,均应按要求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



三、无证无照经营,后果很严重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如经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需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应由教育局主管。开办食品生产企业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证经营的,除没收相关工具、设备、原料、食品以外,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确定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无证经营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的由发放许可的部门管理。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取得许可证经营的,依照无证经营处理。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如经营普通日用品,箱包鞋服等。从事此类行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着法规的健全 监管的严格

无证无照的现状将难以为继喽

各位老板走起办证去呀

让自家店铺亮证经营

有名有姓有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