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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爱烛行动”资助困难教职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爱烛行动”资助困难教职工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苏仙区教育基金会章程》,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0年我会继续开展“爱烛行动”资助困难教职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爱困难教职工是发扬尊师重教传统、服务教育事业与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人性化措施,各校(园)长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符合资助条件的本人写出申请报告,按申请表的内容认真填写清楚,做到资料全面、真实、准确。

二、困难教职工是指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夫妻、未成年子女)患癌症、脑中风(脑梗)、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或遭受天灾人祸,负债3万元以上的家庭。

三、申请资助者,先写出申请报告,填好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疾病诊断书、医药发票费用及清单(按时间顺序整理汇总)、负债证明(该学校公章)等材料(A4纸复印)。本人不提交申请资助报告者一律不予资助。所需表格在苏仙区教育基金会工作群下载。

四、各单位于12月30日以前将申报材料由学校校(园)长签名后,盖学校公章,由学校统一呈报我会(王仙岭街道办原教育局办公楼305室),汇总表电子稿用excel文档发邮件至sxqjyjjh@163.com邮箱。学校(园)逾期不报者,作自动放弃,我会不再受理。

五、本年度已接受省级、市级资助或区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资助。
 
 附件:
1.2020年苏仙区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资助困难教职工申请表
2.2020年苏仙区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资助困难教职工汇总表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