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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 《倡议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让“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真正将长江“十年禁渔”落到实处,郴州市场监管局联合郴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保护长江“母亲河”


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计、为子孙谋,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广大消费者要从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保护长江生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参与到长江“十年禁渔”行动中来,并积极发挥重要作用。

    

二、从我做起,不吃长江野生鱼

    

主动拒食长江野生江鲜,坚决不购买、不接受馈赠长江野生鱼鲜,不纵容、不包庇亲朋好友参与非法捕捞活动野生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倡导形成文明消费方式。

   

三、从我做起,争当“禁渔”宣传员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长江“十年禁渔”有关要求,积极向亲人、朋友、同事等宣传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引导身边的人共同完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目标。

    

四、从我做起,争当“禁渔”监督员

    

发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市场或网络上有售卖“长江野生鱼鲜”的,店面招牌、水产制品及菜品标注“野生鱼”“长江鱼”“江河鱼”“江鲜”“河鲜”等相关字样的,菜单之外私下向消费者推介、提供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加工制品的,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积极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保护长江,人人有责。加强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等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加快有效恢复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是每一位湖南人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新时代的消费者,让我们当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宣传员和监督员,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郴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 1月19日




湖南新福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倡议,作为电商平台经营者坚决抵制经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并作出公开承诺,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