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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在教育精准扶贫中的作用,资助贫困大学新生顺利入学,解决在读大学生的困难,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心中梦想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爱心助学”资助困难大学生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20年在郴州市二中、湘南中学及苏仙区辖区内其他民办学校应届高中毕业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和低保户家庭的大学新生;

2、苏仙区籍建档立卡户家庭、低保户家庭的在读大学生;

3、因天灾人祸、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苏仙区籍大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当年考取大学或在读的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大学生;

2、因天灾人祸、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重点考虑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孤儿;②本人或父母残疾;单亲家庭且是低保对象;长期患重病(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损失巨大(材料均须有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的证明)

三、资助标准

1、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学生一次性资助3000/人;

2、其他类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人。

四、名额分配

1、大学新生:省级指标:市二中1人,湘南中学1人;市级指标:二中18人,湘南中学12人(省、市指标原则上是建档立卡户或低保户子女);区级不分指标,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2、在读大学生不分指标,符合条件即可自行申报。

五、资助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符合条件即发放申请表;

2、村(社区)初审,镇(街道)复审,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基金会;

3、基金会集中抽查并审批,确定资助人员,向社会公示;

4、公示无异议,发放资助金。

六、活动时间

1、大学新生:8月25日前各学校将审核公示后的名单报区教育基金会集体研究,省级指标按要求8月20日前在网上申报,市级指标8月20日前上报区教育基金会集中审核后报市教育基金会。

2、7-8月在校大学生向区教育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理事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核后9-10月发放资助金。

七、活动要求

1、严格申报。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按要求严格审核报送贫困学生名单及资料汇总表、申请报告、申请表、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公示证明材料、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家庭贫困证明材料须有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学生父母或本人残疾证、低保证等),在读大学生还须提供学生证的复印件受资助学生需提供银行卡(市级建设银行卡、区级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2、实行资助对象、资助情况、资助金额三公开,要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低保对象全覆盖,做到精准扶贫。

3、加大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爱心助学”的意义,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爱贫困学生。4省级指标按要求在网上申报,市级指标使用市级表格(附件12),区级指标使用区级表格(附件34),分开汇总上报,汇总使用Excel表,按建档立卡类、低保类、其他类依次排列。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
2020628



附件:原文件如下